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剧本娱乐活动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电影放映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
张家口经开区长城西大街5号凤凰城小区二期